策划人语:500余张罚单,逾8000万元罚款,勾勒出前三季度保险业的整体处罚情况。这两个数字较去年同期呈现“双降”态势,折射出保险业治乱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保险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监管力度继续从严,另一方面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从保险行政许可流程统一到增强保险公司内控机制有效性的员工回避制度;从行业处罚程序的规范、第三方平台互联网保险乱象整治再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庆假期后银保监会集中发布4份文件,保险监管体现出“从严”与“对症”并重的特点。
今年前三季度,银保监会和派出机构共对保险机构发出517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合计超过8000万元。罚单量和处罚金额较去年同期呈现“双降”态势,充分体现出保险监管的显著成效,行业逐渐回归保障,监管也随之变得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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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保险业依然存在的诸多乱象,银保监会近期也进行了摸底,发现保险业还有17大类侵权乱象,涉及产品、销售、理赔、互联网保险四大方面。由此可见,治乱任务仍然艰巨,监管升级亟待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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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银保监会密集发布4份文件整肃市场,其中,《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未来银行保险业的行政处罚全流程进行规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目前的严监管背景下,一套完善的监管流程不仅有助于对行政处罚权的自我约束,更有助于正面引导被监管对象的心理预期,进而促进监管权力的高效运行。
9月罚单突出主体责任人
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9月单月,银保监会及各地监管局(不包括监管分局)共开出罚单44张,涉及30家保险机构,罚款金额共计924.1万元。其中,保险公司被罚720.8万元,相关负责人被罚203.3万元,包含个人罚款的保险机构罚单数量占比逾八成,“双罚制”实施强度越来越大。
从各地银保监局开出的罚单数量来看,9月,安徽银保监局以11张罚单居首。而从处罚金额来看,宁夏银保监局力度最大,处罚总额达255.3万元;其次是黑龙江银保监局,处罚总额为201万元,其当月开出的4张罚单中,3张罚款超过50万元。
9月2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开出的61号罚单显示,中航安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县支公司因未真实列支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车险费率,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0万元,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从9月公布的罚单信息来看,保险机构被罚原因仍以“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业务数据不真实及虚增费用”“销售误导”等顽疾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开出的11张罚单全部剑指保险中介,包括5家保险公估公司、两家保险经纪公司和两家保险代理公司。在9月26日吉林银保监局开出的6张罚单中,4张发给了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及其负责人,共计罚款65.2万元。另外,鹏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向投保人返还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和财务业务数据记载不真实两大违规行为,被重庆银保监局罚款100万元,这是9月的“最贵”罚单。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9月的处罚延续了今年更加注重对机构主体和个人“双处罚”特点,凸显出明确责任主体的监管要求。比如,一张来自某大型寿险公司宁夏分公司的罚单显示,与保险机构一并被处罚的相关负责人多达9位。另有1家保险代理公司安徽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其主要负责人甚至被直接撤销任职资格。
一位寿险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随着监管机构对于当事人员问责,特别是对高级管理人员处罚力度的加大,保险公司违规的代价越来越高,这使得心存侥幸的那一部分人不敢轻易触碰“红线”。
在朱俊生看来,增加对主体责任人的处罚相当必要,长此以往会在保险公司内部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传导机制,让“双罚”惩戒发挥出最大作用。毕竟问题总是出在“人”身上,无论面对多大的市场转型和竞争压力,只有个体行为合规化,公司经营才能守住合规经营的底线。
财险和中介机构被罚最多
据记者统计,今年前三季度银保监会和地方银保监局共对保险机构开出517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合计约8764万元,而去年同期保险业收到罚单数量接近1000张。从地区分布看,四川省处罚金额最高,达1045万元,共开出罚单40张;其次是黑龙江省开出41张罚单,累计处罚金额863万元。
财产险仍然是处罚“重头”,前三季度的罚单总额占比超五成,车险是违规重灾区,百万余元的大罚单出自于此。比如,华海财险因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和违规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等行为,总经理被撤职,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业务3个月,还被罚款187万元,成为前三季度处罚金额最高的财险公司。
事实上,财险公司集中出现的编制或提供虚假资料、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虚列多项费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也正是车险市场积存已久的顽疾。从前三季度发给财险公司的大部分罚单可以看出,监管部门采取了暂停违规机构商业车险业务的升级版措施来加强车险监管,遏制手续费竞争及其诱发的各种套费行为。
除此之外,前三季度对于保险中介的处罚金额占比约30%,这是罚单的第二大“产生地”,但第三季度被罚机构的数量较第一、二季度已经明显减少,仅有24家保险中介机构被罚。鹏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返还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财务业务数据记载不真实的行为,被重庆银保监局开出100万元罚单,是保险中介的最高额罚单。
与车险情况类似,保险中介乱象由来已久。编制虚假的报表、资料,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的利益,虚列、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屡见不鲜。目前国内一半的保费收入来自中介渠道,若中介“野蛮成长”,必然导致行业扭曲发展,最终影响消费者利益。意识到这一点,监管部门的治乱之剑持续对准保险中介。除开具罚单外,银保监会相继发布《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引导保险中介健康发展。
从严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几年,我国保险机构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也出现了盲目扩张的乱象。乱象集中表现在公司治理薄弱、违规资金运用、产品创新不当、销售误导、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方面。通过持续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保险市场的乱象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纠正。”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
从今年的市场乱象整治来看,银保监会一方面坚持从严执法尺度,坚决执行机构与人员“双罚制”;另一方面加强处罚常态化,对于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顽疾加强监管,保险市场呈现出健康发展态势。
陕西银保监局近日发布消息称,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一年来,当地商业车险新产品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1.1%,消费者获得感明显增强。同时,该省的商业车险综合费用率从改革前的49.61%下降至29.49%,综合成本率从100.49%下降至99.01%,车险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人身险市场的转变更加明显,在扛过近两年的转型阵痛之后,许多寿险公司已从规模驱动转向价值驱动,从银保业务主导转向个险业务主导,回归保障之路越走越顺畅。
但是,保险业“纠偏”的硬骨头还得一个一个啃。国庆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周,银保监会便密集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及《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4份文件,从行政处罚程序的规范到加强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再到要求保险机构对照被公布乱象进行自查整改,银行保险的监管可谓与时俱进、狠抓“七寸”。
朱俊生认为,“这种监管的升级来得正是时候。因为近两年,保险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对多年前的监管规定进行革新可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市场转型的需要。”就未来的监管趋势,银保监会表示,今年将依法依规严格惩处,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要落实“双罚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处罚,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使得机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
关键词: 前三季度保险罚单